根据《河南省豫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202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—5月11日。
在公示期内,对项目名称、主要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有异议的,可向集团科技成果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异议材料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。
凡匿名异议、超出期限异议或对评审等级有异议的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科技成果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0371-65152085
监督电话:集团纪检监察组 0371- 65153053
2024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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